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,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。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(nèi)容:
(一)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;
(二)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;
(三)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;
(四)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、份數(shù)及有關證人的姓名、住址、聯(lián)系方式;
(五)申請的日期;
(六)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,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,不能簽名、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。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,應當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自然人的身份證明,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,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;
(二)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,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,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;
(三)申請公證的文書;
(四)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,涉及財產(chǎn)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(chǎn)權利證明;
(五)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。記者 劉純 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