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業務簡介
? ? ? ?信托證券業務公證一般是指以信托公司、證券公司或其他信托融資公司為公證申請人之一,圍繞個人或單位與信托公司之間的信托、融資等經濟活動而發生的公證業務,一般以信托融資合同為主,也包括為完成此項業務而產生的貸款、委托貸款、擔保及其他法律行為、事實的公證。
此類公證有別于其他簽字或文書類公證,需要公證處對當事人行為的合法性、真實性作出公證,有時也會要求公證處同時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。
有關信托在從事金融業務過程,或日常公司事務中所需證據固定的情形未納入此類,請選擇保全證據公證。
2一般涉及的公證事項
常見業務有以下幾種:
1、合同公證,如借款合同公證、擔保合同公證;
2、對一些有法律意義的行為、文書、事實進行公證,如保證公證、委托公證、聲明公證等;
3、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;
4、執行證書。